1. 目的:迅速撲滅火災,保證住戶生命安全。
2. 適用范圍:小區(qū)消防應急處理。
3. 職責
(1) 值班人員負責消防報警工作。
(2) 工程部人員負責消防設備運行。
(3) 義務消防隊員負責火場滅火。
(4) 保安部負責現(xiàn)場維護警戒和全體人員負責人員物資疏散搶救工作。
4. 工作程序。
值班人員工作程序:
A. 接到火情報告后,應立即通知義務消防隊員前往火警現(xiàn)場觀察。B. 火情確認后,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,同時向消防部門報警,
C. 啟動相應的消防栓系統(tǒng)。
D. 打開消防電梯迫降開關,關閉所有客梯。
E. 疏散住戶。
F. 做好火警記錄。
(1) 工程部人員:A. 在工程部主管領導下,負責所轄設備的正常運作。B. 保證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。
(2) 滅火器的選用:
A. 因電器故障引起著火,用1211滅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進行撲救。
B. 汽油、柴油等著火,用1211滅火器進行撲救。
C. 液化石油氣等燃氣著火,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。
(3) 人員疏散方案:妥善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地帶。嚴禁使用電梯,人員疏散應徒步從消防樓梯疏散。
(4) 滅火器材使用:
A. 1211滅火器應對準著火部位根部噴射。
B. 使用水槍時,要利用掩蔽物體,盡量接近火源,充分發(fā)揮水槍作用,提高滅火效果。
(三)滅火方案
1. 為提高和強化小區(qū)自救體系的滅火搶險能力,特制定本方案。
2. 本方案屬基本規(guī)范,有關人員要根據(jù)火災發(fā)生的樓層、方位、被燃物質的屬性、天氣狀況、起火時間及人員的分布情況,靈活掌握,機動處理。
3. 一旦發(fā)生火災,必須做到:報警準確、通訊暢通、滅火方案無誤、實施迅捷有效,把損失減少到較低限度。
4. 值班人員根據(jù)火災情況,報告災情。必要時立即向“119”報警。
5. 火災撲滅后必須由公安消防監(jiān)督機關基本查清起火原因后,方可清理火災現(xiàn)場。在此期間,值班人員必須保護好現(xiàn)場;工程維修人員迅速檢修、恢復各系統(tǒng)設備的正常運行。